2012年5月31日 星期四

呂學仁等五人掏空案 判賠22億

呂學仁等五人掏空案 判賠22億


自由時報╱自由時報 2012-05-27 06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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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自由時報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前訊碟科技公司董事長呂學仁及妻子陳慧晶等人被控掏空公司資金,財團法人投保中心代八千多名受害人提出求償,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承接訊碟科技的吉祥全球實業和呂學仁夫婦、前訊碟科技三名高層等五人,應連帶賠償受害投資人廿二億多元。
高院更一審認為,呂學仁等人確有隱匿公司資產不足,虛設行號,以不實交易虛增營業額等行為,致投資人誤信不實財報,而遭受股價價差損失等損害;而呂學仁等人作為屬於「執行職務」,又是公司負責人或高層,依證交法第廿條、公司法第廿三條等規定,吉祥全球實業應和呂學仁等五人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更一審審理認定,投資人損害賠償金額應採「淨損差額法」計算,即以不實消息公開揭露後十個營業日收盤平均價三.三七八元為準,因此判吉祥全球實業及呂學仁等五人應連帶賠償廿二億多元;此案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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