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嘉案/台新證總經理施啟彬求重刑九年
〔記者張文川、呂清郎/台北報導〕台新證券總經理施啟彬,二年前擔任現已被凱基證券併購的台証證券副總經理時,主導通嘉科技上市IPO詢價圈購案,涉嫌違法指定配售股票給券商和證券交易所關係人,圖利二億一八○○萬元,檢方以違反證交法將他起訴,求處九年重刑,併科罰金二五○○萬;前證交所專員丁偉宬向通嘉索賄十五張股票,求刑一年二月,協辦的日盛證券員工洪士鑫求刑五年、併科一千萬元。
起訴書指出,由台証證進行的通嘉IPO案,其圈購竟是一樁大分贓,多位政界人士、記者都分得一杯羹。起訴指出,施啟彬與台証業務副總冷必成、通嘉總經理李皓民議定以八十八元低價承銷,然後分頭找人頭頂購;丁偉宬身為通嘉輔導上市承辦人,也主動向通嘉索賄取得十五張。
通嘉前年八月十三日以九十元掛牌上市,當天股價就跳到二二五至二四五元,每張非法圈購的股票因賣出價格不同,不法獲利也不同,檢調計算以施啟彬為首的分贓集團共不法獲利二億一八○○萬元。
起訴指出,施啟彬擁有配售主導權,放任員工冷必成違法圈購股票,再於通嘉遭丁偉宬索賄、政、媒要求酬庸時,不給予專業協助,反而說服通嘉「這是業界常態,要吞下去」,檢方認定施置市場公平性於不顧,視主管機關、法令與投資人於無物,犯後毫無悔意,雖然施在過程中未獲利,但不因此證明他沒有違法犯意,具體求刑九年。
台新金控對此案回應指出,不便對司法案件表示意見;但該公司強調,台新證券總經理施啟彬長期以來深受業界肯定,相信司法會給予公正審理,另子公司台新證券辦理的各項業務,目前一切運作均正常,不受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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